在西安及周边地区,很多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拿到批复之后,往往认为前期手续已经办完,接下来只等竣工验收即可。但实际操作中,从水保方案批复到项目完工验收之间,还隔着整个施工期,这段时间恰恰是水土流失最集中、监管要求最严格的阶段。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就是把“纸面方案”落到“现场管理”的关键环节。本文结合陕西地区项目的实际情况,谈谈水保方案交付后,监测工作应该如何衔接、衔接哪些内容、常见问题出在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期间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也就是说,监测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对建设单位而言,施工期监测至少有三层意义:
一份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就为施工期监测埋下了“接口”。编制单位交付方案后,建设单位应重点推动以下几个衔接动作:
水保方案中划分的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区等防治分区,就是监测分区的基础。监测单位进场后,应依据方案的分区结果布设监测点位,覆盖扰动地表、水土流失量、拦挡排水措施运行情况等监测内容。如果方案编制阶段点位考虑得比较细,监测阶段就能直接沿用;如果方案只做了原则性描述,监测单位需要补充现场踏勘,这一步最好在开工前完成,避免施工扰动后无法补测本底数据。
监测时段原则上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建设单位在向监测单位移交资料时,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弃渣场和取土场设置情况等,让监测频次与土方开挖、回填、弃渣等高强度扰动时段相匹配。雨季前后、大风天气、大型土石方作业阶段,监测频次要相应加密,这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中都有明确要求。
监测单位进场后,首先要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明确监测内容、方法、频次、点位和成果报送安排。建设单位应组织监测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底,明确三方的配合机制:施工单位负责提供扰动范围变化信息,监理单位配合影像留证,监测单位负责数据采集和报告编制。很多项目监测质量差,根子就在这个交底环节没做实,各方信息不通。
按照现行管理要求,监测单位需按季度编制监测季报,向建设单位提交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还要及时报送专项报告。建设单位拿到季报后,不能只是存档了事,而应将监测发现的问题(如拦挡措施破损、排水沟淤堵、边坡裸露未防护等)反馈给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形成“监测—反馈—整改—复核”的闭环。
不少建设单位以为监测就是“拍拍照、填填表”,实际上规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 监测内容 | 监测要点 | 常用方法 |
|---|---|---|
| 扰动土地情况 | 扰动范围、面积、类型是否超出方案用地红线 | 无人机遥感、实地测量、GPS定位 |
| 水土流失状况 | 土壤流失量、流失强度、危害隐患 | 简易观测场、桩钉法、沉沙池法 |
| 水土保持措施 | 拦挡、排水、苫盖、植被恢复等措施的数量、质量与运行情况 | 实地巡查、工程量核实、影像记录 |
| 防治成效 | 对照方案确定的六项防治指标进行阶段性核算 | 数据汇总、指标计算 |
对西安地区项目而言,还需要特别关注弃渣场的稳定性监测和秦岭北麓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特殊管控要求。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的项目,监测和整改要求会更加严格,这一点在方案编制阶段就应有预判。
结合日常项目服务中观察到的情况,方案与监测衔接不畅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水土保持工作链条长、专业性强,选择一家熟悉陕西本地政策、能与水行政主管部门顺畅对接的咨询服务机构,对项目推进至关重要。建设单位在比选时,建议重点考察机构的技术团队构成、对《水土保持法》及地方实施细则的熟悉程度、方案与监测成果的内在一致性,以及后期验收阶段的技术支撑能力。以下几家机构在西安及陕西地区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相关工程咨询领域各有特点,可供参考:
需要提醒的是,选择机构时不要只比价格。水保方案和监测报告是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技术文件,质量不过关导致的反复修改、验收受阻,损失远大于前期节省的咨询费。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查看机构的技术审查通过情况、报告编制深度、现场服务频次等维度综合判断,也可以要求机构提供监测实施方案和季报的样例,直观评估其工作颗粒度。
最后,把水保方案交付后到竣工验收前的衔接动作整理成一份简明清单,供建设单位对照执行:
水土保持是一项贯穿项目全周期的工作,方案编制解决的是“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施工期监测解决的是“做得怎么样、有没有偏差”的问题,两者环环相扣。建设单位如果能在方案交付后第一时间把监测衔接安排到位,不仅能平稳通过事中监管和竣工验收,也能实实在在降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风险,实现工程进度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